规章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4】 【点击量: 】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文件精神,结合当前职教形势、特点及我校学生的实际,特制定《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学生学业全过程三模块多主体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创新评价模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学业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通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发展。
二、学生学业评价的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不仅要关注学生的现实表现,更要重视每个学生的未来发展。
2.激励性原则
建立一种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和自尊心,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满足学生发展个性的需要。
3.过程性原则
通过关注过程、监控过程而达到帮助学生改进、提高的目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在学习中付出的努力、体验和进步,而不是仅仅盯住最终的结果。通过评价,帮助学生调整、改进,使其在评价——改进——再评价——再改进的过程中潜能得到发挥,素质得到提升,自身得到发展。
4.多元性原则
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主体等要多元化。要从学生发展的多样性、动态性出发,多方位、多视角、多维度、多层面、多侧面地认识学生,多渠道收集信息,以达到促进评价对象全面发展的目的。
三、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方法
评价主体有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班主任、学校任课教师、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企业实习指导老师(师傅)、企业等。相应的评价方式有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评价、学校任课教师评价、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评价、企业实习指导老师(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
校内考核分为普通课程(非实训课程)和实训课程考核两部分。普通课程(非实训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由教务科指定并统一组织考试。构建多种形式结合的考核体系,重在能力的评价。实行开卷和闭卷相结合,口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卷面考试与作业检查相结合等形成性综合评价方法。部分课程可采取分项或分模块考核的方法,项目或模块可以有必考与选考之分,必考部分是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选考部分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
实训课程和操作性较强的课程采用技能考核形式。技能考核采用“只记成功不记失败”的考核方法,即由教师提出考核要求,学生进行操作考试,不限定时间,直到完成教师所提出的要求为止。在考试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能代替学生完成操作考试。
评定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考试课采用百分制定量评价;考查课和技能考核课程采用定性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以下75分以上)、及格(74分以下60分以上)、不及格(60分以下或未考)四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生要重修或另选其他课程。
评价主体必须客观、全面、公正地评价出学生的优点、特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并将评价过程和结果对学生本人公开,同时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针对性地再学习、再培训,实实在在地提高职业素质。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价体系、模块及权重
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有课程学业评价、双证评价和顶岗实习评价三个模块构成。
1.课程学业评价
学生课程学业评价由平时表现评价、阶段测评、期末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平时表现评价占总成绩的40%、阶段测评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核占总成绩的40%。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平时表现评价由学习态度、出勤、课堂表现(包括纪律、答问、讨论等)、作业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态度占总成绩的10%、出勤占总成绩的5%、课堂表现(包括纪律、答问、讨论等)占总成绩的15%、作业占总成绩的10%。
阶段测评、期末考核评价内容由知识评价(30%)、能力评价(40%)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评价(30%)三部分构成。知识评价主要测评学生对本阶段课程主要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能力评价主要测评学生对本阶段课程主要技能的掌握和熟练程度。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评价主要测评学生对本阶段课程的学习兴趣、与同学和老师交流情况以及对与本课程有关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知识的关注程度。
各系结合专业及课程特点,明确具体的课程学业评价要求。
学生各门课程学业成绩及格方可毕业。
2.双证评价
充分借鉴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对学生的评价标准、方法等,使校内的考核评价制度与企业、社会的评价标准、方法对接,将考核评价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结合起来。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获取1个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准毕业。引入“双证”评价,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3.顶岗实习评价
顶岗实习成绩是一门重要专业课成绩,计入第三学年成绩,成绩合格方可毕业。顶岗实习评价由实习表现评价、实习企业评价、实习作业评价三部分构成。
实习表现评价包括对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信息沟通、实习时间长短、出勤、守纪、虚心请教等方面情况的评价,占总成绩的30%。
实习企业评价是企业对顶岗实习学生敬业爱岗、吃苦耐劳、岗位技能、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评价,占总成绩的40%。
实习作业评价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记录、实习报告等方面的评价,占总成绩的30%。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实习期间实习表现成绩(班主任评定)×30%+实习企业评价成绩(企业指导教师评定)×40%+实习作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评定)×30%。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不准毕业。
学生学业成绩及格方可毕业,学生学业评价是 “优生优推”、“优生先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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