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我校组织2020年党委中心组第十次集体学习。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窦祥国主持,学校法律顾问徐国庆作了“《民法典》实施对学校教育管理的影响”专题讲座,校领导陈新、孙淑荧、胡建义、李彩宏及中心组其他成员参加学习。
徐国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实施意义以及《民法典》中学校侵权责任变化、对学生人格权的保护、重视合同行为与财产使用等四个方面,结合各类学校管理实际和案例,进行了细致全面、深入浅出的讲解。
窦祥国指出,《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被誉为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窦祥国强调,近年来,学校办学质量、规模、效益协调发展,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各部门要以这次《民法典》学习为契机,自觉在工作实际中加以运用,主动防范和化解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挑战,继续巩固学校事业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良好态势。(文、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