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48号)及安徽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军训工作,保障学生军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军训目的
通过军训,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爱国主义精神;掌握必要的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习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的思想;搞好宿舍内务卫生,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加强军民共建,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军训内容
解放军共同条令;解放军优良传统;国防形势教育;军兵种知识;队列训练;军体拳;阅兵分列式;歌颂经典歌曲和军旅歌曲。
军训时间及类型
1.新生军训:每年暑期新生入学报到后,所有新生都要参加军事训练;
2.常规军训:每周四下午第二节课后,各班级轮流军训;
3.当年春季入学的学生,随秋季入学的学生一同军训。
组织领导
由学校领导、部队首长及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军训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军训工作;军训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具体实施;新生军训采取军训团的编制形式,以连建制。
军训要求
1.各有关部门、连指导员密切配合承训部队教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军训任务圆满完成。
2.连指导员每天应到训练现场,协助教官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参加训练的学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虚心学习,刻苦训练。
4.参训学生要严格遵守训练纪律,遵守《学生军训日常管理工作条例》。
5.参训学生必须统一穿训练服装。
6.军训过程中注意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7.军训期间,各连队及时做好军训宣传报道工作。
8.新生入校必须参加军事训练,不得旷训。
9.训练结束后,依据《学生军训评比办法》,教官和班主任对受训学生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定,评出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