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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守则

【文章来源:】 【作者:培训处】 【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量: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职业技能认定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考评员职责。

二、考评员在规定的工种(专业)、等级和范围内对职业技能认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三、考评员进行考评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必须熟知本次考评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审标准;

四、负责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认定所用材料的检验。

五、坚持职业技能认定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评判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沟通,认真履行考评职责。

六、履行认定工作任务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胸卡。

七、考评员在执行考核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要经负责人同意并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开。

八、考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考评打分,力求做到准确、公正,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

九、认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

十、操作技能考核的考核、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

十一、考评人员要熟悉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知识和技术,提高认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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