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规定】提供实习就业信息,举办校园招聘会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12-14】 【点击量: 】
一、办理依据
教育部文件 教职成〔2016〕3号,《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第二章第七条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第二章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第二章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第三章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第三章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第三章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三、顶岗实习的原则和要求,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并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五、实习的组织实施与管理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训工作。2、实习工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食品工程系、公共服务系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二、承办机构
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毕业生
四、服务条件
除自主实习就业以外所有毕业生。
五、服务流程
1、考察、筛选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发布招聘信息;
3、填写《毕业生实习就业推荐书》,召开专场招聘会进行双向选择;
4、确定企业录取名单,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
5、领取《离校申请循环表》,办理离校手续;
6、老师领队前往企业上岗实习;
7、实习生顶岗工作,书写工作日志和实习报告;
8、顶岗实习跟踪调研。
六、服务时限
20天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552—302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