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4-5693208
0554-5693225
业务范围
【文章来源:】 【作者:培训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点击量: 】
公示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方可评价,评价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在备案期内开展
上一篇:无
下一篇: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