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排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7】 【点击量: 】
各任课教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已进行过半,请各任课教师在11月2日到11月13日(第12、13周)自行组织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是一次非常重要的阶段性测验,主要检验和考查学生在前半学期的学习情况,请任课教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教务科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