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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在校学生职业技能自主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供稿:gcj 审核:gcj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技能、钻研技能和提高技能的积极性,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竞争力,决定近期开展在校学生职业技能自主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具体体现。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构成。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于在校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学生,视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只参加操作技能考核。对于在校主要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三、学校要求每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与专业对口或与专业相近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鼓励学生一专多能、跨专业或职业(工种)参加鉴定,鉴定合格的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校规定,未取得相应职业(工种)和相应级别证书的学生,视同学业成绩不合格,不予颁发学历毕业证书。
四、中职各专业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级别为四级(中级工),高职(大专)各专业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级别为三级(高级工)。2018年下半年鉴定工种和等级为: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中级工),车工(中级工),铣工(中级工),钳工(中级工),电工(中级工),汽车修理工(中级工)。
五、鉴定时间:2018年11月12--15日。培训与鉴定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中级工220元/人。
七、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鉴定申请表,字迹工整,姓名和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并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每人最多只能报两个工种。请各班班主任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学生报名材料集中报送培训部刘尹老师处,鉴定费集中交至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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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