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活动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建设,展示我校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成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打造专业品牌,现制定竞赛活动月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三、竞赛项目:
A类:大众健身操、集体跳绳(8字绕)
B类:手工制作展示、儿童绘画、电钢琴弹唱、舞蹈表演(民族舞)、讲演儿童故事。
A类参赛单位:以班级为单位。
B类参赛单位:以个人名义参赛;其中“舞蹈表演”参赛人员不得超过6人。
四、参赛办法:见附件。
五、活动评比:
B类评比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基础教学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