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宗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 的精神要求,遵行教育和体育规律,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进一步培养学生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推进素质教育。
二、比赛项目
三、参赛单位
以班级为单位,所有在校班级。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月27日之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地点:教学楼118教室文体部。
五、比赛时间:
篮球和排球比赛于3月27日开始;足球比赛于4月10日开始。
六、比赛地点
校篮球场、排球场和足球场地。
七、参赛资格
凡在校生有正式学籍且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参赛。
八、报名办法
篮排球比赛:每班限报篮球队和排球队各一队,篮球队不少于五人,排球队不少于六人。人数不足者可以不参赛,但须有书面申请,经体育组审核同意。
九、比赛办法
篮球比赛采用国家篮协通用的规则。比赛分为一年级(甲)组和二年级及以上(乙)组,赛制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决定。
排球比赛采用国家排协通用的规则。比赛分为一年级(甲)组和二年级及以上(乙)组,甲、乙组直接采用单循环赛制。
十、录取名次
篮排球比赛取团体前12名,如参赛队在12队(含12队)以下,则减1录取。
十一、奖励办法
录取队分设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奖励,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班级加文体分;另设“精神文明”队三名,给班级加文体分5分;无故弃权者,扣除班级当月的文体分;不认真对待,组织不得力者,扣除当月文体分10到20分。
十二、其它
符合报名条件的班级不报名参赛的,“文体先进”班级一票否决;一经报名不得弃权。
足球友谊赛由足球社负责,为参赛同学班级酌情加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