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全国第九套中学生广播操与健身操
二、参赛单位:以班级为单位,在校所有班级 。
三、抽签时间:2016年11月6日晚自习,118教室。未到的班级随机分配。
四、竞赛日期:甲组2016年11月28、29日下午课外活动,
乙组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下午课外活动
五、竞赛地点:校田径场
六、竞赛办法:
1、参赛资格:运动员必须是本班学生。全班学生均须参与比赛(有特殊原因的须经学生处同意方能不参加比赛),
2、竞赛分组:以班级为单位,分为甲组(15级及以上班级)和乙组(16级班级),分组进行比赛。每场比赛分A、B场地,两个班级同时进行(原则上甲乙组不同场比赛) ,A场地为看台南半侧,B场地为看台北半侧 。
3、参赛人数:广播操,各班报领队(班主任兼)1人,队员:班级全体学生,因队形或者特殊原因,允许最多2人不参赛(未经体育组批准擅自减少参赛人数的班级每人扣0.5分)。低于15人(包括15人)的班级自行合班参赛。如有班级弃权,扣除班级当月文体分15分。
4、比赛场地和出场顺序以抽签为准!
七、比赛规则:见秩序册
八、奖励办法:
由于10位裁判员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8位裁判员的评分相加计算出平均分就是该班级的最后得分。广播操按分数由高到低,两组各取前18名,分设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精神文明奖6名,给予奖励。
九、其他:
1、广播操比赛时至少有一名领操员。
2、服装统一,队形整齐,口号响亮,动作标准。
3、特殊情况:在比赛中,如出现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可立即停止做动作,示意裁判长,在问题解决后重新开始,原先分数无效。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如有疑问,请咨询张鑫老师。
基础教学部 学生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