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我们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提高同学们的道德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我校基础教学部和校团委决定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借此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和平台。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
二、主办单位:基础教学部
三、承办单位:校团委
四、竞赛组织:由基础教学部和校团委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人:杜虹 联系人:李卉 电话;3040281
五、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六、参赛要求:
1、演讲题目自拟,演讲稿必须为参赛选手的自创作品。
2、演讲内容紧扣主题,积极向上,感情真挚,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感染力强。
4、演讲时可配背景音乐,请选手自带光碟。
5、正式报名后,不得更换选手。
七、比赛流程:
初选:各班在4月30日前组织选拔赛,每班选出1-2人。
预选:5月4日基础教学部组织评委进行预选,选出12人进入决赛。
决赛:5月18日基础教学部组织评委进行决赛,进入决赛选手要求脱稿演讲。
八、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演讲内容(40分)
主题鲜明,思路清晰。(20分)
‚内容充实,事例动人,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感。(20分)
2.语言表达(30分)
语言规范,流畅自然;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10分)
‚情感节奏处理得当,演讲技巧运用自如。(10分)
ƒ表现力、应变能力强,能调动现场气氛,引起观众共鸣(10分)
3.仪表形象:(20分)
着装整齐,大方得体;台风自然,动作适度。
4.时间把握(10分):
超时扣分,每超时1分总分扣去1分。
九、评分规则:
每位评委明确给出单项得分(评分为整数),由工作人员进行最后加总,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选手最终比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根据所有决赛参赛者的成绩评出以上各奖。根据奖项参照学校奖励办法,分别给班级和个人予以奖励。
2015年4月7日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演讲题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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